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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4-04-19
2014-04-19 第A01版:头版 大 | 中 | 小 

特需医疗不该姓“公”

作者: 张晓哲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859
编辑部时评

张晓哲
    日前来自北京市卫计委的消息称,今年北京将进一步削减公立医院特需医疗规模,各公立医院压缩“特需”情况,将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特需”即特别需求,体现为公立医院在门诊挂号、住院条件、护理等方面提供更高质的服务,收费标准也相应提高。
    从开设之初为满足部分高收入人群和“外宾”的就诊需求,到面向普通患者,特需医疗的角色转变,从一个侧面折射出“看病难”。对大部分选择特需门诊的民众而言,出发点很简单——以相对高价购买公立医院诊疗服务的便捷、高质。这其中,包含两个要素:一是公立医院,反映出对其提供医疗服务质量的信任;二是便捷,就北京市而言,大型综合性公立医院几乎天天人满为患,名医院的普通号、专家号更是一号难求。
    而对院方而言,特需医疗“价格自定+报备制”的定价模式加之管理缺位,使院方在实质上掌握了定价权。尽管有特需病床“不超过全部病床数量的10%”的规定,特需医疗俨然已成为公立医院的“小金库”。
    在“以药养医”格局下,医事服务费偏低,以特需医疗收入弥补经费不足,看似合理;作为稀缺资源的高质服务、高价收费,作为患者的“买方”具有自主选择权,看似合情。问题的关键在于,特需医疗由“卖方”公立医院提供,其占用的是公共资源,具备的是公益属性,显然有失公平。
    此外,尽管有规定提出,公立医院的特殊医疗服务要在“保证广大群众获得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前提下才能够提供,然而“广大群众”占就医人员的百分比是多少?“基本”又意味着何种标准?
    由此看来,“特别需求”大多是“基本需求”,特殊价格缺乏应有管制,开设前提无法量化考核……特需医疗退出公立医院实为大势所趋。
    值得注意的是,特需医疗从公立医院剥离,非公立医院还应尽快“迎头赶上”满足这部分高端需求。于是问题似乎可以转化为,要让人们找到好医院,就要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找到好大夫,就要推动医生多点自由执业。对于后者,牵涉公立医院产权、机制、人员、考核等变革,这才是改革中需要啃下的“硬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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