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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4-04-19
2014-04-19 第C02版:节能减排周刊 大 | 中 | 小 

“挖潜”能效 耗能大户“变身”节能标兵

“中国能效之星”秀出中国企业能效新形象

作者: 刁萃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2788
     资料图片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刁萃
    4月10日,来自热电、水泥、电子、造纸、钢铁、化工、制药等耗能大户的24家“能效领跑者”成为首批“中国能效之星”四、五星级工业企业。从国家节能中心副主任杨博手中接过标牌后,江苏亨通集团以最快的速度把“中国能效之星”五星级企业牌匾挂在公司最显眼的位置。亨通集团副总裁钱建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深有感触地说,“提高能效不仅为国家节省了能源,而且使集团自身获益颇多。”仅从电费来看,通过设备技术改造和加强生产设备管理,该企业年节约电费约150万元。
    据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了解,“中国能效之星”评价工作首先在江苏省、湖北省、陕西省的工业企业和北京的非工业企业、高等院校中开展。活动遵循用能单位自愿参加的原则,对其能效水平进行全面“体检”,分别给予一至五星的“中国能效之星”星级。
    国家节能中心副主任杨博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对于企业来讲,应用一项节能技术或采取一项节能措施,无论从管理方面,还是从技术方面,最终的受益者首先是企业,减少了能源支出,降低了成本,提高了竞争力。”既然如此,为什么还需要政府采取这么多的行政手段“逼”企业去节能呢?“原因就在于用能单位的积极性没有被充分激发和调动起来,而这恰恰是今后节能工作的潜力所在。”杨博表示。

发掘能效的“经济价值”

    “现在我们的节能工作还是过于依赖政府力量和行政手段,迫切需要增加市场化手段,有效激发企业节能的内生动力。”“中国能效之星”专家组成员、中科院院士陶文铨评价说,“中国能效之星”是建立节能市场化机制、构建节能长效机制的有益探索。“经过市场机制产生的一项评价活动,从权威上来说,远比一项通过行政干预后的结果更让人信服。”
    国外节能减排的实践证明,能效评价能够发挥市场机制在节能领域的作用,有利于节能事业的长远发展。如美国家电领域家喻户晓的“能源之星”,建筑领域LEED认证等,这些能效评价活动的结果将反映在企业产品最终价格上,体现能效的经济价值。
    “中国能效之星”评价将如何发挥市场对企业节能的促进作用呢?杨博介绍说,从社会和市场层面来说,“中国能效之星”可以为社会公众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判别标准,用“星级”这样一种简单易懂的方式,向投资者、采购商、消费者及社会公众传递用能单位的真实能效信息,为市场提供信息和商机,为节能服务需求和供给搭建对接平台。同时,还有助于消减国际上对不了解中国企业在节能环保方面所作努力而设置的绿色贸易壁垒。
    事实上,早期在苏州开展的“能效之星”工作已经证明了这种评价模式成功之处。苏州通过评选出高星级能效企业,向社会和市场公告,一方面对企业是一种宣传,另一方面也为耐克、沃尔玛等注重绿色低碳形象的国际买家提供了一种权威的能效信息参考,让市场主体进行自主选择。
    杨博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希望‘中国能效之星’评价活动在全国各行业全面开花结果,使‘中国能效之星’成为中国提升能效工作的一张‘新名片’,向全世界传递出我们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正能量’。”

星级企业收到奖励“支票”

    “中国能效之星”试点目前覆盖多个行业或领域,工业领域包括钢铁、电力、建材、石油石化等高耗能行业,也包括纺织、造纸、电子等轻工行业,共计10余个子行业;非工业包括宾馆饭店、商场超市、高等院校等。
    按照目前的评价方案,一二三星级由地方节能中心组织评价,四星和五星在地方节能中心从三星里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由国家节能中心组织专家评价。通过相应星级评价的用能单位,将颁发统一的标牌和证书,并以典型案例的形式宣传推广其节能经验。“这项活动相当于我们到医院体检,不是评出前多少名,而是对参与活动的用能单位的能效现状进行一个客观评价,并给出一个相应的证明。所以这项活动不是评比、评奖,也不是认证、考核。”在“中国能效之星”首批四、五星级工业企业名单发布活动中,杨博副主任对此反复强调。
    “关于奖惩措施,目前主要以精神层面的荣誉激励为主。”杨博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我们鼓励试点地区结合当地实际进行探索,或与有关措施手段结合推进。”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已有相关的星级企业收到了地方政府开出的奖励“支票”,相关的奖励措施愈加提高了企业在节能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据苏州市吴江区经信委顾春华科长介绍,吴江经信委一次性奖励给获得“中国能效之星”五星级的用能单位25万元,四星级用能单位20万元。
    江苏省已在该地区试点方案中提出,拟对获得“中国能效之星”称号的用能单位免予专项节能监察,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名单,宣传、推广其节能先进经验,提请节能主管部门在节能示范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

如何成为“能效领跑者”

    根据《“中国能效之星”评价试点工作办法(试行)》,参与评价活动的企业应满足以下几项基本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有关能耗、污染及其他环境问题方面,申请评价前的三年内没有两次或两次以上违规违法、罚款或政府处罚的记录;遵守国家有关能源消耗计量和监测、统计、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淘汰落后产能和设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等法律法规;用能符合国家、省制定的有关产品/服务能耗限额限定值标准。
    记者从国家节能中心了解到,按照此项活动组织模式,国家节能中心委托有关省市或领域的承担机构在一定区域内组织实施。在各省一般是经国家节能中心授权的省级节能监察中心(节能中心),也包括一些行业性组织等。有意向参与此项评价活动的企业可以与当地省级节能监察中心(节能中心)联系,按区域申请加入“中国能效之星”评价活动。
“中国能效之星”评价指标体系目前包括三大方面、13个一级指标,内含80多项具体工作,既评价用能单位“有没有”节能方面的政策规划或规章制度,也评价用能单位“做没做”节能减排方面的工作,更要评价用能单位的能效水平“好不好”。其中的第三大方面——能源绩效方面,以行业平均水平为基准,只有能效水平比行业平均水平高才有资格得分,充分体现了“能效领跑”的理念。杨博表示,“相关的评价指标体系仍处于试用阶段,将在试点使用过程中不断吸取各方面意见,动态修订完善,使其更加科学、合理,更有可操作性。”
    对于企业较为关心的,评价如何确保客观、公正的问题,第一批“中国能效之星”评价活动专家组组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何雅玲介绍说,“评审专家中既有电力、钢铁等行业专家,也有管理、技术经济等综合性专家。具体评审工作中,按照申报单位所属行业进行分组,确保专业性。评审程序上包括个人评审、小组评审、现场答辩、集体合议等几个环节,最大限度确保公平、公正。为确保评审公平、公开,还对现场答辩环节进行了全程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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