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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4-09-23
2014-09-23 第A01版:头版 大 | 中 | 小 

广东:为企业减负“见真章”

作者: 方学 魏北驹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749
记者视线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方学 魏北驹报道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政策要求,进一步做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清理工作,释放减负空间,积极为企业减轻收费负担。
    广东省决定自2014年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对所有企业免征39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其中国家定项目32项、省定项目7项。
    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实施后,今年共可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15.44亿元,2015年可减负23.16亿元。
    记者从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获悉,目前,广州市、惠州市和东莞市在省政府免征39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的基础上,又结合本地实际,相继出台了为企业减负的政策措施。
    广州市物价局副局长李启新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广州市政府自今年5月1日起停征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IC卡道路运输电子证件工本费等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全面停征河道工程修建维修管理费(堤围防护费),政策实施后,每年可为企业减轻税费负担40亿元。
    惠州市发展改革局党组书记叶启灵向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介绍说,惠州市政府对39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市县(区)级收入,自今年5月1日起实施“今年减半,明年全免”政策,实施后可为企业今年减负3.5亿元,明年减负7亿元。
    东莞市政府从减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规范涉企的镇(街)、村(社区)协议收费等方面入手,近3年共为企业减负80亿元。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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