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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5 第B02版:产业·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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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入乡随俗,法律风险不容小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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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晓涛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1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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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导报记者|王晓涛
上周,经济界最引人瞩目的无疑是阿里在美上市。阿里巴巴本次上市的融资额达到约250.3亿美元,超过2010年中国农业银行的221亿美元融资,成为有史以来全球最大规模的IPO。 阿里巴巴现在可以尽情享受来自各方的赞美之词,但并非可以高枕无忧。当人们过于拘泥于分析阿里巴巴的业务前景时,可能忽视了其所面临的法律风险。
不正当竞争法律风险:或被建议取消“双十一”
阿里赴美上市,面临着多方面的法律风险,不正当竞争属于其中之一。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本虎表示,不正当竞争的形式有多种,比如“虚假宣传”,在2013年淘宝“双十二”活动中,阿里为推广其无线产品,曾打出使用淘宝客户端即可获500万元的宣传文案,事实上这500万元只是赠与用户的一注彩票。比较典型的还有“为排挤竞争对手而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商品”,阿里与腾讯打车补贴大战中的倒贴返现行为,“阿里巴巴一达通”平台的外贸补贴行为,显然都是在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 李本虎说,由于美国法律制度与国内不同,尤其是美国各州对电商的法规监管也有差异,阿里的“双十一”低价促销活动很有可能被认定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商品”,从而触犯到联邦法或各州州法中类似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导致面临诉讼的风险。对此,阿里可能被建议取消“双十一”。
知识产权保护风险: 阿里或将在“刀尖上跳舞”
对于阿里上市后所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风险,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红燕直言,“阿里或将在‘刀尖上跳舞’”! “阿里目前可以对平台上的假冒现象进行查处、堵截和引导,但是却无法从根源上根除这种现象。”王红燕说。 阿里在已披露的公告中提到,“未来条件允许,我们将积极参与回归国内资本市场”。王红燕认为,阿里赴美上市是形势所推动,但阿里自己也清楚其各方面的准备尤其是知识产权的准备不见得充分。美国极度注重保护知识产权,阿里旗下“万能的淘宝”里,次品当正品卖,假货当真品卖。这是淘宝C2C模式面临的最大问题。阿里选择到美上市可能为此要面临很大的诉讼风险。不排除国外的品牌厂商提起诉讼。针对上市公司的诉讼,在美国已经形成一个成熟的产业链,背后捆绑着做空机构、律所、股民的多方利益。
反垄断法律风险: 或成阿里的“绊脚石”
阿里在美上市,反垄断问题是不得不提及的话题。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表示,在美上市,将面临与国内不同的法律制度。美国的反垄断制度始于1890年的第一部反垄断法《谢尔曼法》,经历了百年演进后,形成了美国特有的垄断与竞争并存的态势。经过多年的演变,美国对待反垄断的态度也有了变化,不再简单地防止市场独占、操纵价格等,而开始着眼于如何阻止专利保护以外的技术垄断。再加上各届政府对待反垄断的政策取向不尽相同。小布什政府对垄断较为宽容,而现任的奥巴马政府对大企业的垄断则比较严厉。 董毅智认为,上市之前,阿里在国际上的知名度不及Facebook、twitter等全球企业,但是也可称之为是大企业,足够进入奥巴马政府的法眼。阿里在反垄断一事上的表现也不是一帆风顺。其并购恒生电子,商务部就进行了立案审查。此外,阿里旗下的支付宝业务在国内也有绝对垄断的占有率。“因此,阿里在美上市,不得不慎重考虑反垄断可能会成为自己的绊脚石。”董毅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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