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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5 第B03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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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潮安区垃圾焚烧发电厂投资主体竞争性配置公开招标 |
招标公告(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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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1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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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潮安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已经审批部门批准立项,现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建设投资主体。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应凭有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潮州市潮安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1、项目情况 1)工程规模:以BOO(建设-拥有-运营)模式建设生活垃圾发电厂一座,日处理生活垃圾1050吨。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日处理垃圾700吨;二期工程建设规模日处理垃圾量350吨,二期项目建成后年总处理垃圾量38.3万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拟占地213亩,采用炉排炉焚烧技术,废气、废水等各类污染物排放应达到或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项目收益为发电上网销售所得和垃圾处理服务费。项目计划总投资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整。本项目工程建设工期为项目核准后18个月(从项目主体开工日起至项目初步完工日止)。按照最终规模建设配套的电力上网接入系统工程。 2)工程地点:本项目用地选定于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门第岭埔。3)特许经营期:30年(含建设期) 4)资金来源:中标人自筹。2、招标内容 潮州市潮安区垃圾焚烧发电厂投资主体招标,主要为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由中标人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组建项目公司,在指定的特许经营期内负责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养护维修、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实行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资产负债率(2011年至2013年)不高于65%; 4.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具有一个独立投资、建设和已运营的1000吨/日及以上炉排炉工艺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业绩,且其中一个项目运营年限至少达到三年以上; 4.3投标人建成运行的垃圾发电项目中至少有一座被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评定为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厂“AAA”等级认证(炉排炉部分); 4.4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5投标人在2011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经营中没有违法违规的记录。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5.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1年、2012年、2013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法人签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5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条要求的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和用户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6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条要求的,由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颁发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7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8投标人2011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经营中没有违法违规的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5.9潮州市潮安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场证(可在报名时办理)。 上述第1、2、3、5、6、7项资料需提交一式三份,报名时需提交原件查验。 6、报名时间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9月22日至2014年9月26日(工作日),每日9时30分~11时30分;14时00分~16时00分。 7、报名地点: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培训楼一楼办事窗口。8、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潮安建设网、中国经济导报、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骆先生15815538950 招标人:潮州市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潮州市潮安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68-5813637备注:有意报名单位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01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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