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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4 第A02版:新闻纵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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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东北地区独立工矿区 改造搬迁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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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晓哲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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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张晓哲报道 为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快解决独立工矿区转型困难问题的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国发〔2014〕28号)的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东北振兴司组织召开了2014年东北地区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实施方案专家论证会,对经东北四省区初审推荐的11个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论证。 国家发展改革委东北振兴司司长周建平同志在预备会上作动员讲话,向工程规划、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经济转型等领域的有关专家介绍了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作背景情况和评审论证工作要求。他指出,独立工矿区因建矿而兴、因矿竭而衰,为保障我国能源资源供给、支持国家经济建设做出过重要贡献,但目前普遍面临着转型发展基本条件欠缺问题,矿区群众生活困苦,亟需国家统筹支持。李克强总理先后多次就独立工矿区问题做出重要批示,并在全国资源型城市与独立工矿区可持续发展工作座谈会上做出专门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规划、支持独立工矿区转型发展。针对今年以来东北地区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局面,为加快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明确提出,自2014年起,每年安排10亿元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东北地区率先全面实施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为在全国范围内统筹推进相关工作积累经验。 与会专家从独立工矿区的基本特征判定、实施改造搬迁工程的紧迫性、方案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的合理性、改造搬迁项目与国家支持方向的一致性和可操作性、工程预期实施效果的显著性等方面,对11个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实施方案进行了逐一评审,同意部分实施方案通过专家论证,并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 下一步,东北振兴司将根据专家论证意见指导东北地区有关地方完善工程实施方案,组织开展2014年改造搬迁项目评估,并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有关地方独立工矿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接续替代产业发展平台建设,切实推动东北地区独立工矿区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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