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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5-03-26
2015-03-26 第A03版:价格 大 | 中 | 小 

辽宁:构建网格化市场监管体系

作者: 刘桂菊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1178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刘桂菊近日从辽宁省物价局获悉,辽宁省物价局改革监管模式由粗放管理变为系统管理。计划经济体制下物价管理模式比较被动、单一、粗放。因此,必须创新价格监管方式。所谓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就是把辖区按照自然地理布局和行政区域,分为一个个小格,每个小格算一片“责任田”,每片“责任田”都有一个专职的物价人员来负责价格投诉收集、价格政策解答、价格纠纷处理等。
    2014年,辽宁省物价局以网格化市场监管体系为抓手,以目标绩效考核为手段,突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和反垄断工作,加强民生价格和涉企收费检查,凝心聚力、认真履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年辽宁省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335件,实施经济制裁总额1.42亿元,退还消费者2,914万元。其中,辽宁省本级实施经济制裁1.08亿元。辽宁省本级和全省经济制裁总额分别是去年的4.9倍和3.9倍,实现了历史的最高值。为保持辽宁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适应市场价格监管新形势的需要,实现市场价格监管的广覆盖和常态化,辽宁省物价局在2013年尝试推动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的基础上,2015年,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全面推进了网格化监管模式,在大连召开了现场会,赵希伟局长和初毅副局长作了动员讲话,对网格化监管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为打造全省四级价格监管网络奠定了基础。同时,将网格化监管工作列为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层层落实督导、监管责任。
    如今,辽宁省已基本实现了“网定格、格定人、人定责”的全覆盖、常态化的市场价格监管格局。网格化监管已成为新常态下,辽宁省各级物价部门强化市场价格监管的一项系统工程和品牌工程,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充分肯定。一年来,先后有浙江、广东、湖南、河北、陕西、天津等省市通过实地参观考察、召开座谈会、索取文件资料等方式,学习借鉴该省网格化监管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果。
    辽宁省物价局以全省网格化监管体系为依托,突出重点时段和重点领域民生市场价格监管,大力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取得了明显效果。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日重点时段,组织开展了商贸流通、交通客运、汽车销售4S店、旅游等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检查,召开提醒告诫会50余次,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450多件,实现经济制裁总金额300余万元,查处案件数量和制裁金额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了60%和30%。检查中,辽宁省物价局主动将服务关口前移。针对民营医疗机构、汽车销售4S店、媒体购物等新拓展的检查行业和领域,普遍存在的通过虚假广告宣传进行价格欺诈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分行业统一制作了《提醒告诫函》模板,要求各地在查前召开提醒告诫会、发放《提醒告诫函》,限期整改,过期不改再实施处罚,让行政相对人心服口服,确保了“检查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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