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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5-10-14
2015-10-14 第B03版:产业·投资 大 | 中 | 小 

“专车”身份获准地方政府尚留操作空间

作者: 郭丁源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1748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郭丁源

    “专车”以新业态的身份得到官方承认。近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提出,私家车不得接入互联网预约出租车平台,网络平台接入的车辆登记性质必须为出租车,而且要使用计价器并提供专用发票。

私家车不得拼车运营

    征求意见稿约定,专车经营者需符合6项经营条件,此外,车辆需取得出租车运营许可,驾驶员需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这意味着,互联网企业推出的专车,只要符合一定的准入条件,可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申请合法运营许可。
    征求意见稿第三章约定了网络预约出租车车辆和驾驶人的准入条件。在车辆方面,从事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营的车辆必须是登记为预约出租汽车的出租客运车辆。也就是说,没有取得《道路运输证》也没有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出租车运营备案的车辆,都不能从事网络预约运营。私家车被禁止接入互联网平台进行客运服务。
    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副司长魏东介绍,允许接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的车要求具有营运性资格,这个要求已经很明确。
    “但是营运性运输的车辆有什么具体化的要求,比如说车型,它的营运年限是多少,这些问题还需要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规定。”魏东解释称,出租车经营的特点是有区域性,它是以城市区域为特点,它更需要发挥城市人民政府在这方面的作用。

或刺激汽车租赁市场发展

    征求意见稿的发布,业内多数人士表示,由于只有登记为预约出租汽车的出租客运车辆才能做专车,因此或将刺激汽车租赁市场的发展。专业咨询公司罗兰贝格数据显示,中国租车市场规模从2008年的90亿元增长至2013年的34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29%,预计2018年中国租车市场规模将增至650亿元,车辆数量达到77.9万辆。预计到2018年,中国短期汽车租赁市场规模将达到18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约27%。
    对于此次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神州专车董事长陆正耀表示,交通部新政出台是好事,只是整体偏严。陆正耀认为,专车每天跑得还是比出租车少,8年报废期对于车辆的使用有点浪费。同时,陆正耀担心以后专车司机是否和出租车司机一样,实行属地化管理。同时,陆正耀认为,专车不是替代出租车的,专车就是一个差异化服务,既然是差异化的东西,就要从车型、价格各方面体现差异。同时,新政出台之后,对互联网出行的低端产品的打击力度会加大,而包括从车型,从服务的监管方面会加大。

地方政府仍有操作空间

    针对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各大专车平台均在第一时间作出回应。刚刚获得上海市交通委颁发的首张网络约租车许可证的滴滴快的表示:“网约车管理办法目前还在征求意见期间,我们对此表示关注,也会继续和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和反馈。”
    同时,神州专车、易到用车等租车平台也纷纷表示赞同意见稿,并表示会积极向主管部门反馈相关意见和建议,并按照《办法》的有关要求,尽快主动与各地管理部门做好对接。
    整体来看,征求意见稿对专车的要求仍在交通法律框架内。其中,最具争议的要求是,非营运车辆不得从事营运业务,即私家车不能从事专车运营。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指出,征求意见稿虽然将私家车拒之门外,但也给地方政府留出较大的自由裁量权。现在车辆以营运为标准一分为二,处于过渡地带的专车两头不沾边——说是私家车它确实载客收钱了,说是营运车辆可它只是偶尔为之。在这种情况下,寻找依法监管和鼓励创新之间的平衡,考验决策者的智慧。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王军认为:“征求意见稿不允许私家车接入,等于否认了共享经济的基础,没有解决专车运营中的问题,反而把专车管得太死。”他认为,在守住依法合规底线上的创新,从某种角度上,也是在寻求保障行业秩序与满足民生诉求的平衡点。
    多发挥地方政府的能动性,也是本次征求意见稿的主要精神。实际上,专车在一些地方已经取得了不小突破。上海市交通委主任孙建平表示:“约租车是科技创新与交通行业结合的典型,不能简单地用现存的法律法规来对待。”所以,上海对于专车车辆设置的门槛,主要体现在“对车型、档次、使用年限等作出明确的规定”,相对比较宽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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