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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4 第B06版: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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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是否真的“不差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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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阳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26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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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陈阳
随着国家大气污染防治力度的逐步升级,各方对于其资金需求的讨论也愈发热烈。 事实上,去年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就曾公开表示,“大气十条”实施之后,环保部预测全社会的投入要超过1.7万亿元。 而美国的战略研究机构兰德公司在今年1月份给出的研究报告中曾指出,过去几十年来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带来了国民收入的显著提高,但中国也在背负着越来越沉重的环境污染成本。过去10年,中国环境污染的成本接近每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0%。这一比例比韩国和日本高出了数倍,也远高于美国的水平。 那么,对于大气污染的防治到底应该需要投入多少资金?又该如何计算? 资金需求达1.84万亿元 移动源污染防治占大头
一份由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南京大学专家工作组共同完成的名为《大气污染防止行动计划(2013-2017)实施的投融资需求及影响》(下称《报告》)的研究成果显示,全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下称“大气十条”)实施的直接投资共需1.84万亿元,与之前预计的1.7万亿元相比,增加了8%。其中,移动源污染防治的资金需求最大,是其他三部分之和的3倍还多。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环境政策部主任助理董战峰介绍说,上述投资需求中,优化能源结构、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面源污染治理四个任务类别的投资需求分别为2844.00亿元、1.4万亿元、915.44亿元和615.72亿元。其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的直接投资分别需要2490.29亿元、2384.69亿元与903.58亿元。京津冀地区优化能源结构、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的投资需求分别为636.55亿元、769.14亿元和1084.6亿元。 董战峰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表示,之所以测算移动源污染防治需求最大,是基于以下原因,移动源实际上包括了新能源车和油品升级等部分。“在《报告》中可以看到在长三角和珠三角移动源投资相对比较大,而京津冀并没有这么显著。因为长三角和珠三角前期在优化能源结构及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方面做得工作较多,所以现阶段在移动源这块要花的力气比较大;而京津冀多方面都要兼顾。所以全国总的看下来,移动源(投资需求)比较大。”董战峰如是说。 地方政府财政无配套 国家拨款“杯水车薪”
董战峰表示,目前我国大气污染治理存在投资总量严重不足、过度依赖政府财政性收入、融资渠道单一等问题,如不能形成稳健有效的大气行动计划实施的投融资机制,资金投入水平无法保障,那么2017年三大区域以及全国大气行动计划目标难以实现。 谈起地方大气污染治理的进程,董战峰显得忧心忡忡。他表示,目前不少省市并没有配套实施的投资预算,融资机制也存在多方面的问题。从中央财政投入方面看,尽管有稳定增长,但与需求相比仍落差较大,如从2013年、2014年国家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规模来看,投资规模仅为50亿元、100亿元,与计划实施的投资需求相差巨大。 对于这一观点,北师大环境学院副院长张力小也表示赞同:“很多地方政府对于大气污染治理没有系统的规划和计划。例如河北,国家拨款110亿元用于大气污染治理,河北方面是配套了两个8亿元的项目,但很多县级政府财政基本没有配套。这些资金对于大气污染治理来说‘杯水车薪’。” “现在很多地方政府只希望中央掏钱治理,自己却不愿意进行投入。但是大气污染治理需要的资金的数额是巨大的,中央所承担的责任应是投入一部分资金作为‘杠杆’,撬动地方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大气污染治理全部让中央‘买单’也是不公平的。”张力小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强调。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撬动私人资本进入
虽然不乏努力,但由于“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缺乏管理经验和足够的资源,很多地方要达到‘大气十条’要求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还有很多挑战,实现中国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PM2.5年均值35ug/m3)甚至达到世界卫生组织指导值(PM2.5年均值10ug/m3)的目标存在一定的困难。”董战峰表示。 “PM2.5数值要低于30mg才能看到蓝天,依旧任重而道远,接下来的治理可能会是两倍、三倍的投入量。”张力小透露。 《报告》指出,2013年和2014年我国大气污染与防治的专项资金分别为50亿元和100亿元。中央财经大学气候与能源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倩认为,这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数量级的差距,现在不追加投资、未来资金差距会更大,大气污染与防治需要大量吸收私人资本、又急需政策信号和市场框架,然而目前的政策信号不足以支撑这样的资金缺口。 理清不同投资主体责任并推进构建形成稳定的投融资渠道和机制,这是长久以来存在的难点问题。对此,董战峰提出如下建议:首先,政府要尽快完善大气行动计划投资的预算支出机制,政府性投资规模得以保证;其次,要注重发挥企业主体责任,提高环境违法成本,降低企业守法成本,完善环境税费、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等政策,促进大气环境治理成本内部化,构建有效的环境资源价格机制;明确界定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发挥政府和市场的双重作用。 刘倩则建议要拓宽和完善大气行动计划实施的投融资渠道。尽管近年来国家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投入在逐渐增加,但是受政府财力规模的限制,单纯依靠政府资金和现有融资渠道,还难以满足大气行动计划实施的资金需求,需要完善目前的大气治理融资渠道。刘倩认为,可以考虑发征地方政府市政公债,集中社会闲置资金进入到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加快推进大气污染物排污交易,为企业污染减排提供灵活多样化的选择,提高大气污染治理的成效;稳妥推进大气环境领域资产证券化,增强有关资本的流动性,增强大气环保产业的资本吸引力;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基金,政府财政投入可作为“种子资金”,运用基金运作方式促进增加社会资金投入。“以补贴、发放低息贷款的方式向大气环境保护提供支持。”刘倩如是说。 “实施大气行动计划带来的巨额投资会推动我国大气环保产业快速发展,给大气环保产业市场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也是对我国大气环保产业市场的巨大挑战,虽然过去多年我国大气环保产业取得快速发展,但是仍然存在着技术水平低、竞争力不足、市场不规范等问题,需要借助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的契机,加快政策创新驱动,通过政策利好,加速促进大气环保产业快速发展,为大气污染行动计划顺利实施提供产业能力支撑。”董战峰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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