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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8 第B03版:城市·社会·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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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了居住证,到哪儿都有家的感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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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申国华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1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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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国华
近日,公安部消息称,今年年内将实现居住证制度全覆盖。目前,29个省区市已出台居住证制度实施办法,全国共发放居住证4357万张,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基本建立。 去年1月1日,《居住证暂行条例》正式施行。全国多个地方放宽户口迁移条件,居住证制度成“标配”。 对于在外漂泊的人来说,拿到“居住证”后慢慢发现,虽然原先的“暂住证”和现在的“居住证”仅一字之差,但此举意义非凡。比如一些打工者,不仅身份发生变化,由“打工者”变成“居民”,而且还有了“家”的感觉,可以在本地安家。 叶落归根,是许多中国人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一些外出打工的人也不例外。因为他们心里很清楚,自己就是在此打工而已,随时都可能“被离开”或者“离开”。而且,他们与本地正式工作人员待遇多有天壤之别,比如: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等,本地人可以天经地义享受,他们往往是可望而不可及。虽然他们从事的劳动也许更辛苦,甚至贡献更大,但一纸“户口”却成了“分水岭”。 而今,全国户籍制度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许多地方放宽户口迁移条件,居住证制度成为“标配”。一些地方还出台政策措施,从实际操作层面细化落实流程。 比如:在四川省,除成都市外,全省所有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全面放开。2014年7月24日,国务院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有序开放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吉林、山东、安徽、黑龙江、河南、云南等省份将参加社保年限缩短至“不超过1年”。 这些实实在在的措施,像是给“外漂者”吃了颗“定心丸”,很容易让他们产生“第二故乡”的归属感。其实,多一份这样的归属感,少一份漂泊感,更容易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因为他们不仅可以“落地生根”,还能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一个地方奋斗几年、十几年,或多或少都会对这里产生一种很浓厚的感情,不是故乡胜似故乡。原来,很多人仅仅是打工,只能算“过客”,最终,还要“漂回”故乡。现在,办理居住证,也算是堂堂正正的本地“居民”了,当地人享有的社会福利,自己一份儿不少,“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也从目标回到了现实,这与家乡又有什么区别? 感情虽与物质不同,但物质往往决定或者影响人的感情。必要的物质保障,对很多人来说都十分重要。户籍制度改革,仅“暂住”变“居住”就能带来许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随着居住证制度的持续“落地”,在外漂泊的人无论“漂”到哪里,都容易产生家的感觉,也更有利于他们扎根当地,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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