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17-08-18 第B03版:城市·社会·法治
|
大 | |
中 | |
小 |
|
|
禁自带太阳伞涉垄断?回应称只为景区安全 |
|
|
作者:
温志豪 刘宝 刘延春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1045 |
|
|
|
实习记者|温志豪 见习记者|刘宝 刘延春
近日,有居民反映深圳市大梅沙海滨公园不允许游客自带遮阳伞,游客如有需求只能在园内租借,这引起网络的广泛讨论,甚至有媒体质疑此规定涉嫌垄断经营。究竟真相如何?事件背后折射景区怎样的经营乱象?7月21日,记者到大梅沙海滨公园就禁止自带太阳伞事情进行了核实取证,试图解答一二。 虽然是周五,海滨公园内已有不少游客。人头攒动的沙滩上,插着不少蓝色的太阳伞,仔细观察可以发现,太阳伞上虽然印有不同的商业、公益广告,但是伞面上统一印有“大梅沙海滨公园专用”字样。 记者发现,海滨公园内多个商店门口摆放着大量的蓝色太阳伞。负责租借太阳伞的工作人员证实,游客不能自行携带太阳伞,如有需要只能在商店租借。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租借太阳伞除付押金100元外无需其他物品抵押,租借一次80元,限定4小时,超出时间按每小时20元收费。虽然工作人员没有透露太阳伞成本,但是根据只需付押金100元以及80元租借费判断,此前园方声称的统一招标进驻、统一设计的太阳伞成本不超过180元。 记者采访的几名游客均表示太阳伞租借价格偏贵,甚至质疑园方这种行为有垄断经营之嫌。虽然该事件网络发酵后,深圳市盐田区城管局在官方回应中称,由于大梅沙海滨公园是免费开放的公园,游客多且复杂。根据多年管理经验,如不实行统一管理,将会有不法分子及小商贩携带太阳伞入园,以低廉租金为诱饵,收取高额押金后逃离现场,致使游客利益受损,奇形怪异的太阳伞及帐篷更会给公园安全防范带来隐患。 据了解,太阳伞一两周内即可回本,此后便是可观的盈利。一方面禁止游客自带太阳伞,另一方面在园内向游客高价出租,此前园方声称为改善治安、减小安全隐患的初衷在高额利润前似乎难以站稳脚跟。另据记者了解,园内提供的太阳伞是统一招标进驻、有统一的设计标准,但是它相对于游客自带太阳伞的安全优势体现在哪里?园方租借的就没有安全隐患了吗?记者就此事对大梅沙海滨公园管理处进行采访,但管理处未予回应。 不过,据了解,在实际工作中,大梅沙海滨公园管理处采取了人性化的管理方式,如遇老人、小孩、孕妇等特殊人群,可对其自带的太阳伞免费更换为公园统一标准的太阳伞入园使用,出园时再行换回。 目前,深圳市有关部门以及盐田区的各个部门已经在为解决大梅沙难题做相应的努力,如深圳市工务局拟对大梅沙周围的交通系统进行改造,交警局对路段安装过街设施、行人信号灯,建电子监控及停车电子诱导系统等。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