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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5 第A03版:新闻纵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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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生态建设再添新动力:鼓励多元投资,在全国率先实施“多规合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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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春妮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张自芳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13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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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妮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张自芳
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正式确立福建省为全国首个生态文明试验区。这对于福建来讲,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座重要里程碑。 日前,福建厦门市在思明区、湖里区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和减量化处理,并将试点经验逐步推向岛外各区,目前,岛内两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已达1072个,约占岛内小区总数的76.46%。 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机制,是厦门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缩影。一年来,厦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有效推进各项重点改革任务落实,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顶层设计、法制保障,为生态建设护航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厦门市先着眼顶层设计。 近年来,厦门市先后出台了《厦门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意见》《厦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去年,厦门市还委托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开展相关课题研究,结合试验区建设编制了《厦门市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暨厦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行动方案》,从顶层设计、重大行动到实施保障,构建了重点突出、相互支撑、整体推进的改革体系。 有了顶层设计,还需法律保障的保驾护航。 厦门市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立法优势,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立法,迄今已制定出台《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等30余部与生态环境建设和资源保护有关的法规规章,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法制保障。其中的《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是全国第二部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法规。 去年以来,厦门市还先后出台了《厦门经济特区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等48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文件、规定,在生活垃圾、小流域综合治理、“多规合一”、“海绵城市”建设机制、空气治理、绿色金融、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为全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做法和经验。 多规合一、多元投资,生态建设添动力
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是让全体市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增强群众幸福感的重要途径。为此,厦门通过实施“多规合一”,鼓励多元投资,为生态建设添加了不少新动力。 厦门市在全国率先实践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总体规划等各类空间性规划“多规合一”,将环境各要素融入社会、经济、国土、城乡等各领域。通过实施“多规合一”,厦门在全市划定981平方公里生态控制区,面积占厦门陆域面积的57.6%。同时,厦门细化生态控制区内容,形成了山区的绿色生态屏障和近海的蓝色海洋生态屏障。 为鼓励多元投资,厦门市积极吸引央企、民企等各类资本参与生态保护,公共产品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目前,厦门在固体废弃物处理、城乡污水治理、休闲农业、海绵城市建设、市政公共管廊建设等领域已取得进展。 一年来,厦门市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形成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良好模式,实现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生态环境协同共进,为厦门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生态文明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厦门市将以制度创新、政策创新和管理创新为抓手,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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