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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5 第B06版: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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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完善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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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毅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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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导报讯 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2017年修订)》,全面建立覆盖全省、统一规范的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采取省里支持一块、市县集中一块的办法加大流域生态保护补偿金筹措力度,促进流域上游地区可持续发展和全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 《办法》明确,流域范围内所有市、县既是流域水生态的保护者,也是受益者,对加大流域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投入承担共同责任。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地区受益程度、保护责任、经济发展等因素,在资金筹措和分配上向流域上游地区、向欠发达地区倾斜。 根据水质优先、奖惩分明原则,《办法》将水质指标作为补偿资金分配的主要因素,建立奖惩机制,对水质状况较好、水环境和生态保护贡献大、节约用水多的市、县加大补偿,反之则少予或不予补偿。(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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