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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4 第A03版:地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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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出台政策加快推进清洁供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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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崔志强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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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崔志强报道 为加快推进全省清洁供暖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684号),10月30日,山西省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2017〕856号),出台了全省清洁供暖的“煤改气”用气价格、供热价格及相关支持政策。 《通知》明确“煤改气”用气价格政策。山西省内管输企业供各地的农村“煤改气”采暖用气门站价格,按居民用气价格执行;供城镇“煤改气”采暖用气门站价格,按现行价格政策执行。居民“煤改气”采暖用气销售价格,按居民用气价格执行。鼓励供热企业与上游供气企业直接签订购销合同,通过交易平台确定或协商确定购气价格。《通知》还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健全供热价格机制,完善集中供热价格政策,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统筹考虑改造运行成本、居民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居民供热价格;同时对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积极推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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