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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9-08-20
2019-08-20 第01版:头版 大 | 中 | 小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 深圳将再次走在前列勇当尖兵

作者: 栾相科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910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栾相科报道

    8月18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赋予深圳高质量发展高地、法治城市示范、城市文明典范、民生幸福标杆和可持续发展先锋等五项战略定位,明确深圳将率先建设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并在支持深圳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等方面做出具体部署。
    《意见》指出,党和国家作出兴办经济特区重大战略部署以来,深圳经济特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各项事业取得显著成绩,已成为一座充满魅力、动力、活力、创新力的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支持深圳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有利于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有利于更好实施粤港澳大湾区战略,丰富“一国两制”事业发展新实践;有利于率先探索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路径,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明确,到2025年,深圳经济实力、发展质量跻身全球城市前列,研发投入强度、产业创新能力世界一流,文化软实力大幅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到2035年,深圳高质量发展成为全国典范,城市综合经济竞争力世界领先,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创意之都,成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到本世纪中叶,深圳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屹立于世界先进城市之林,成为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卓著的全球标杆城市。
    《意见》提出,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深圳强化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优势,以深圳为主阵地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中发挥关键作用。支持深圳建设5G、人工智能、网络空间科学与技术、生命信息与生物医药实验室等重大创新载体,探索建设国际科技信息中心和全新机制的医学科学院。
    为确保上述目标如期实现,《意见》还提出了三点保障措施,即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强化法治政策保障以及完善实施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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