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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2-11-15
2022-11-15 第05版:绿色发展 大 | 中 | 小 

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 推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作者: 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字数:2472
    
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

    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2019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在沪苏浙交界的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以下简称“两区一县”)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并将其作为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两年多来,各有关方面持续推进一体化制度创新,边探索边实践、边总结边推广,在不破行政隶属的前提下打破行政壁垒,取得了显著成效,创造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闯出了一条跨行政区域共建共享、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得益彰的新路子。
    一、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论述为示范区建设指明了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区域重大战略实施和区域协调发展,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为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特别是示范区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一)坚持将示范区打造成为引领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标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一些重大改革,要采取试点探索、投石问路的方式,尊重实践、尊重创造,鼓励大胆探索、勇于开拓,取得经验、看准了再推开。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深刻阐明,实施区域重大战略,要坚持正确的方法论,遵循试点先行和全面推进相促进的路径,确保行稳致远。示范区地处一市两省交界地区,生态环境良好,推动这一区域率先实现一体化发展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对推动长三角全域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具有普遍示范意义。必须持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勇于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发挥“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作用,率先探索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从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为长三角乃至全国其他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制度供给,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借鉴。
    (二)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区域发展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鱼逐水草而居,鸟择良木而栖,如果其他各方面条件都具备,谁不愿意到绿水青山的地方来投资、来发展、来工作、来生活、来旅游?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生动形象地阐明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指明了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协同共生的新路径,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示范区湖荡水网密布,分布着“一河三湖”(太浦河、淀山湖、元荡、汾湖)等重要水体,河湖水面率高达20.3%,面积在50公顷以上的湖荡有76个,绿水青山是其与生俱来的“天然基因”。必须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摆在优先位置,不走集中连片式开发的老路,着力发挥示范区生态环境优势,把好山好水好风光融入大都市圈,通过建立生态友好型高质量发展模式,将示范区的好风景逐步转化为新经济,将“高颜值”加快转化为“高价值”。
    (三)坚持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越深入,越要注意协同,既抓改革方案协同,也抓改革落实协同,更抓改革效果协同,促进各项改革举措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改革成效上相得益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深刻阐明,面对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新任务新要求,唯有把深化改革攻坚同促进制度集成结合起来,聚焦基础性和具有重大牵引作用的改革举措,加强制度创新充分联动和衔接配套,不断提升改革综合效能,才能完成好党中央赋予的重大历史使命。一体化是示范区协调发展的高级形态,比协同、协调的要求更高、难度更大,不可能一蹴而就,要结合不同区域、不同领域的一体化基础,分区域、分领域有序推进。必须聚焦规划管理、生态保护、土地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深耕制度创新试验田,推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的、可以在地方试点的重大改革举措集中落实、率先突破和系统集成,不断增强改革举措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探索建立有效管用的一体化发展新机制。
    (四)坚持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是我们党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又一重大推进。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深刻阐明,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既要破除行政区划的“有形之墙”,又要破除思维观念的“无形之墙”,打破地区分割和利益藩篱。示范区建设参与主体包括“三级八方”(“三级”,即省、市、县三级,“八方”,即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苏州市、嘉兴市以及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多个行政主体和众多市场主体,探索实现一体化涉及多方面利益关系。必须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推动资源配置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进一步健全示范区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新型跨域治理模式,凝聚示范区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示范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和有益经验
    示范区紧紧围绕规划管理、生态保护、土地管理、要素流动、财税分享、公共服务等领域,加大协同改革力度,形成了一系列具有开创性的制度创新成果,为长三角乃至全国区域一体化发展贡献了“示范区方案”。
    (一)实行规划一张图,建成协调发展样板间
    建立统一编制、联合报批、共同实施的规划管理机制,着力解决因规划不统一导致的空间不协调问题,推动两区一县“共绘一张蓝图”,曾经的“三不管”地带焕发出新的生机活力。编制国内首份跨省域国土空间规划,推动形成绿色田园、古朴乡村、现代城镇和谐共生的空间格局。聚焦生态环境、城市设计、综合交通三大领域,出台实施先行启动区规划建设导则,形成各级各类规划共同参照的统一技术标准,在“一张蓝图管全域”的基础上实现“一套标准管品质”。建立控制性详细规划联编联审机制,明确规划管控底线和标准,统筹先行启动区规划编制、调整和审查工作。(下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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