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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深耕浙江走向全国 对标先进争创一流 为城乡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提供源源动力
2022-09-22 00:00:00      中国经济导报


李鑫  本报记者 | 邵鹏璐

    2021年度,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以优秀成绩,获评企业债券主承销商信用评价A类。日前,浙商证券副总裁程景东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浙商证券将以信用评价指标为标尺,不断完善企业债券承销业务相关制度,加强企业债券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企业债券执业水平,促进企业债券业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继续加大企业债券业务拓展,通过‘深耕浙江、走向全国’策略,重点对省内项目进行深入挖潜,并通过立足省内业务,逐步走出浙江,积极开拓省外业务,对标一流券商,努力向前追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对外引入优秀人才和团队,对内加大人才梯队培养,打造一个敢打敢拼的投行队伍,提升整体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我们也将进一步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以及中央结算公司、交易商协会等方面的沟通,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动向、产业导向和债券品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深耕浙江
充分发挥本土券商资源禀赋优势

    浙商证券作为浙江省首家上市券商,多年来秉承“深耕浙江、走向全国”发展策略,倾力把“浙商投行”打造成为服务实体经济的“金名片”,并紧抓“共同富裕”浙江先行示范区建设、“凤凰行动”计划、“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等省委省政府战略任务,有效发挥浙江本土券商的资源禀赋和分支机构在当地的资源优势,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贡献力量。
    ——响应国家号召,推进“共同富裕”。程景东介绍,作为浙江资本市场的“主力军”,浙商证券坚决贯彻“深耕浙江、服务浙商”理念,积极响应国家对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厚重期望,积极落实相关决策部署,成立以投行为主体的浙商证券服务浙江省山区26县股改上市工作组,通过实地走访交流,深入了解并对接企业融资需求,努力为山区企业高质量发展及“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出谋划策、贡献力量。在扶持区县金融发展、建设“共同富裕”领域,浙商证券已累计为山区26县城投企业融资超过200亿元,深入支持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
    ——服务实体经济,推动自身转型。程景东表示,浙江省具有相当浓厚的产业氛围和产业基础,在城投企业融资规模全国排名靠前的同时,也涌现了一批优质民营企业。浙商证券作为浙江本土券商,多年来注重深挖本土资源,以特色金融创新等多种方式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并致力推动城投企业战略发展,有力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同时,在新一轮城投公司市场化转型过程中,浙商证券注重发掘城投企业的资本市场业务机会与战略转型需求,通过拥抱上市公司、依托产业平台,协助多家城投公司逐渐从单纯执行城市建设运营职能,转型为具有良好市场化运营能力的产业类公司,此类转型后的城投企业也将成为未来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推手。
    ——提升执业质量,严守合规底线。程景东说,浙商证券高度重视从严监管导向,高标准、严要求开展投行业务,深入夯实产品执行、质控内核和风险合规“三道防线”,对每一单业务都扎实做好尽职调查和持续督导,并持续加强投行内部管理,扎实推进作风纪律建设。
    ——完善信息系统,强化科技赋能。程景东表示,2021年以来,浙商证券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投行信息化管理系统存在的短板问题,进一步提升科技对投行业务的赋能水平,积极实施并顺利完成电子底稿系统及发行管理系统两大系统建设,进一步强化对项目的动态监控,规范发行流程,极大提高了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
    
走向全国
提升市场份额有效满足融资需求

    2021年,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及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浙商证券依托地域优势,深耕浙江、走向全国,在企业债券承销方面不断刷新历史纪录,市场份额加快攀升。公司荣获《新财富》进步最快投行、最具潜力投行、最佳投行业务精英奖等多个奖项。2021年,共发行承销债券198单,合计承销金额1228.63亿元,其中发行企业债券12支,规模为112.5亿元,浙商证券承销金额为65.8亿元,位居行业前列。
    据程景东介绍,浙商证券坚持“引水入池”深度服务实体经济,始终高度注重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做大做强”这一重大使命,聚焦服务实体经济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致力协助解决区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并坚持贯彻“让利实体经济”的政策导向,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成果,持续加大对制造业、产业发展、绿色金融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2021年,浙商证券为区县级平台企业成功融资7单企业债券,规模超过50%,有效满足了基层建设与实体经济的融资需求,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为城乡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提供源源动力。
    以“21丽水管廊债01”为例,浙商证券高度重视项目全过程、各阶段工作,并在承销发行阶段通过全面扎实询价,最终助力企业实现4.35%的发行利率,较2021年度同期发行同类债券平均发行利率低183BP,得到了发行人及当地政府领导的高度认可。
    同时,浙商证券注重“创新为王”大力发展特色品种。自开展债券业务以来,浙商证券高度重视创新品种债券的学习与设计,成功发行了多单全国及区域首单创新债券。2021年,浙商证券承销发行绿色债券、管廊建设专项债、社会产业领域专项债等特色品种企业债券共34亿元,占比超过一半,体现了浙商证券定制化金融产品的设计能力和创新能力。
    程景东强调,浙商证券荣获上海证券交易所2021年度“公司债券优秀承销商”和“公司债券创新产品优秀承销商”两大奖项,既是证券市场对公司投行业务取得优秀业绩的充分肯定,也充分体现了公司发展债券业务的专业优势,以及科技创新债券发现承销方面的努力和贡献。
    
争创一流
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能力

    程景东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评价指标在设计时,信用行为指标在具体考核评分指标中所占分数权重最大。信用行为指标主要考察受评机构在发行承销及存续期管理业务中出现的失信失职行为及社会征信状况,主要包括企业债券违约及违约处置情况、业务合规和受处罚处分情况、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档案系统中的不良记录等内容。由此可见,信用评价更侧重于对主承销商和评级机构合规经营、风险处置、债券存续期管理等“软实力”评价,而不仅只是依据各自市场排名、承销规模、市场份额等“硬指标”。
    程景东认为,上述评价体系一方面引导参评机构在业务开展的同时,需兼顾自身信用体系的建设,加强自身合规意识和风控能力,努力在信用评价中获得高分;另一方面,参评机构可根据指标体系调整完善自身的组织架构、工作重点和行事方式,找准自身不足,持续提升从业人员的合规意识和职业素养,加强注册制下企业债券业务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形成“评价—竞争—提升”的良性循环。企业债券发行人可在遴选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过程中,充分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发挥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作用,企业债券市场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也将得到明显提升。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评价结果时提出,部分主承销商对存续企业债券本息兑付风险排查及偿付资金摸排不到位,在风险监测、信息披露等工作环节存在未能充分履职尽责的情况。
    对此,程景东表示,在风险防范方面,浙商证券在做好尽职调查、信息披露等方面开展了诸多有益探索实践。
    一是持续完善制度支撑。近年来,浙商证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等要求,建立了覆盖承销报价、项目立项、尽职调查、内部审核及申报、销售登记、簿记建档、存续期管理等全流程的内部管理制度,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等文件的颁布及更新情况,及时更新完善内部制度,确保债券业务开展的合法合规。
    二是切实做到全流程管理。在企业债券承销全流程落实严格质量控制、风险控制程序,在项目开发各阶段都持续执行风险排查、识别和防范工作,主要包括:承揽阶段,建立及执行明确的项目准入标准;项目审核阶段,执行规范化高质量的尽职调查及质量控制审查;销售发行阶段,依照制度要求严格落实风险排查工作;存续期阶段,通过电话回访、现场督导多手段多渠道结合,落实存续期跟踪管理。全流程管理有效保障了尽职调查、信息披露等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债券项目质量。
    三是高度重视风险防控。浙商证券高度重视常态化风险防范工作。一方面,开发搭建了企业全景风控平台,实时、动态监测发行人及项目风险,实现项目风险信息的及时查询及推送,确保异常早发现,风险早识别;另一方面,高度重视业务人员风险防范意识的培养,通过定期、不定期开展企业债券业务技能培训、项目经验分享、政策解读等,提升业务人员的履职能力和风险防范应对能力。
“在防范风险的同时,浙商证券还着力提高债券承销服务质量,推动企业债券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程景东介绍说。
    ——合规意识“全覆盖”。浙商证券成立15年来,靠的就是坚持合规发展,“行以致远浙商路”。公司要求全员全面落实合规经营意识,对外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行业准则;对内明确合规原则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和制度,明确责任,规范流程。
    ——责任压实“全链条”。持续加强投行业务内部控制,采取有效手段督促员工严格执行落实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执业行为。抓住“关键少数”,压实公司主要负责人、相关高管的管理责任。按照全链条问责的要求,出现问题时,对项目人员、内控部门、公司管理层等全链条上的责任人员进行追责。
    ——加强内控“全方位”。加强投行业务执业过程管控,提升内控部门对业务前台的制约、监督、提醒和服务等作用。建立内控部门对业务人员的执业质量跟踪评价机制,并将评价结果纳入业务人员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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